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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烟台海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3)

2022-03-21 09:59:13 来源: 海阳市人民政府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1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社区治理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街区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考核。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待遇

按照街道事业单位试用期满工作人员的0.8倍确定新录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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