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19:11:14 来源: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第三方机构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复审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
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后,将综合成绩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形式、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或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增加录取名额。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录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上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25-8657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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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jjy.gov.cn/cszwgk/zdgk/202203/t20220314_3317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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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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