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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区江海街道雇员招聘6人公告(2)

2022-03-09 11:07:31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至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江海街道党建办公室(海珠区聚德东路18号101室,电话:020-34397374)。

3.报名材料:

①《江海街道办事处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岗位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4.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本单位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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