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19:30:25 来源: 沐川县人民政府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社区矫正辅助用工人员,共2人。
(二)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聘用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
3.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沐川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三)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沐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领导下,协助开展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户籍要求:具有沐川县户籍;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6.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电脑等相关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因工作性质特殊,较适合男性;
8.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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