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7 21:03:37 来源: 海州区人民政府
3.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须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14天内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权重折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与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参与体检人员自理。
3.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海州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给予解聘处理。
2. 本简章由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公示网址:
海州区政府网址:http://www.lyghz.gov.cn/
咨询电话:0518-85481703监督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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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2年1月30日
原标题:海州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yghz.gov.cn/lyghzqrmzf/tzggg/content/6763fcd2-f916-4c4a-b793-33f833c6b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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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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