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0 13:58:57 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
(三)面试内容。主要是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
五、体检
根据正式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正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有加分项靠前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正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在正式面试人员中按正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根据正式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乡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按实际公示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正式聘用工资报酬的80%,缴纳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被任命为社区领导职务的,参照高新区现社区领导职务工资报酬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员队伍递补机制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选聘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九、组织领导
(一)选聘工作由用人单位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工作,选聘期间有关工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
(二)成立联合面试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区纪工委、区组织和人事局、区社会事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人员和域外社会事务专家共同组成,根据面试人数确定分组;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为选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发布渠道,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渠道进行发布。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二)本次招聘事宜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参加面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体温(体温异常取消面试资格),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拟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360099,监督电话:0373-3539946 。
(六)未尽事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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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乡高新区2022年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q.xinxiang.gov.cn/Uploads/file/20220110/16417774644089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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