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2:36:17 来源: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以及我省《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壮大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利用街道事业编制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通过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着力破解我区农村基层人才匮乏难题,改善基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持续健全机制、严格管理、强化待遇保障,确保招录到村工作的大学生“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为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招录方式
招录到村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三、招录数量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到村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招录16名。因要求长期在村工作,条件较艰苦,原则上招录男女比例不低于1: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本次招录只限平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考生生源地或配偶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平城区的,也可以报考。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是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
(3)已纳入农村后备力量培养1年及以上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8)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9)有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情形之一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本次招录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9月30日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7:00。
考生登录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进入大同市平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到村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名信息,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诚信承诺
此次招考报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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