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3 09:52:37 来源: 章丘区人民政府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对通过考试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组织录用分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村“两委”干部核定职数。选聘人员一般安排回原籍村或就近到其他村。具体情况由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录用人员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进行回避。
六、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考生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当严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服从管理。
本次选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531-58839676 0531-55564097
监 督 电 话:83212389
本简章由章丘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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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承诺书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1/12/23/art_21750_4798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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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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