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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姜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5人公告(3)

2021-12-21 09:14:41 来源: 姜堰就业网

四、聘用及管理

1.通知发放。公示结束后,由罗塘街道根据确定的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具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工作所在社区。

2.合同签订。由罗塘街道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3.管理及待遇。根据《泰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姜堰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和罗塘街道社区工作者具体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另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带“*”号的查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23-88286211(罗塘街道党建办)

0523-88217952(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523-88286086(罗塘街道纪工委)

附件:姜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原标题:2021年姜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y91.net/news/news-show.php?id=508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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