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17:34:50 来源: 临漳县人民政府
5.统一选岗
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拟招聘人员统一集中选岗。如不服从选岗结果,视为自愿放弃。
6.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临漳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7.待遇
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定受聘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标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8.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
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临漳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必须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中共临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详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至18:00
咨询电话:0310-785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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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漳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3日
原标题:临漳县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zhang.gov.cn/xxdt/ggtz/202112/t20211213_1513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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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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