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1 17:15:13 来源: 海曙区人民政府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从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招聘环节体检费用需自行支付)。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望春街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另需提供自己人事档案所在地址,以便考察人员查档。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
2. 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表现优劣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招聘中若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将相应核减录用人数。
本招聘公告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 875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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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2021年下半年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1/12/1/art_1229114147_3848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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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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