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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安康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38人公告(5)

2021-11-24 13:53:34 来源: 安康市民政局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安康市民政局向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结果,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县(市、区)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重要提示

1.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安人员参加考试,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以招聘流程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面试期间因准考证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出具县(市、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备用考场。

六、纪律要求

为维护安康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秩序,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安康市民政局所有。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0915-3218401

附件:1.《2021年安康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

2.《2021年安康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3. 2021年安康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报名网站报名成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安康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zj.ankang.gov.cn/Content-2331795.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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