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5:29:42 来源: 彭阳县人民政府
(六)考察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招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聘用后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
(八)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确定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备案,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21〕54号)文件执行,享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需佩戴口罩,入场时查验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参加考试。
3.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彭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彭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3日
3、彭阳县2021年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考场纪律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原标题:彭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ngyang.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23_3145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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