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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招聘1人公告(2)

2021-11-19 17:19:19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海幢街道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员报名登记表》签字版(见附件)。

以上证件、材料可扫描或拍照提交。

4. 资格审查。报名时线上初步资格审查结果以邮箱回复方式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面试当天带齐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查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纪检监察相关知识、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邮箱回复方式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区委有关党建指导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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