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17:00:3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123
4.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计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者;
7.报考人员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公示人员;
四、疫情防控要求
由于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另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场,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名与考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前往办理,不可代办。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至11月24日(星期四),共5天;(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316号(原皇庭家具城二楼)。
4.资格初审:将由相关负责人短信通知其初审通过结果,不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环节。
5.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二楼门岗收集,相关要求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
(2)户口簿(户主页和报考人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三选一”: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最长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办理的报考人员,须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更新日期为资格审查日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材料及学历证书原件。报名现场不提供打印或查询学历情况服务;
(4)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
(5)《南湾社区招聘人员报名审查表》(详见附件1);
(6)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通过现场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电话和信息通知笔试时间,凭身份证、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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