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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选聘159人公告(3)

2021-11-18 09:24:13 来源: 兴化党建

4.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乡镇(街道)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和联审。通过考察和联审的人员,由乡镇(街道)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联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人选

对通过考察、联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召开党(工)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事宜。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四、培养管理

A类岗位选聘人员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和有关街道党(工)委共同培养管理,B类岗位选聘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两新”综合党委)和任职村(社区)负责培养管理。所有新选聘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正常参与村(社区)日常工作。

五、有关待遇

1.A类岗位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的报酬待遇由兴化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进入“专项事业编制”,享受“兴化市党政青年人才”同等工资待遇。

2.B类岗位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的报酬待遇按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规定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报酬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将纳入兴化市级乡土人才管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增发人才补贴10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上述补贴共发放5年。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519(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0523-83326182(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 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1年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职位表

3.2021年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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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hdj.gov.cn/info.asp?id=743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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