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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阿勒泰市招聘社区聘用人员40人公告(4)

2021-11-13 11:08:21 来源: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一经聘用,一年内不允许辞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咨询电话或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招聘考生咨询电话:0906-6280513

市疫情指挥部咨询电话:0906-2120572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2021年阿勒泰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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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alt.gov.cn/zwxx/001006/20211112/8b7124fa-d32b-407a-8aea-4edb135705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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