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 15:58:26 来源: 扬州市总工会
(三)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扬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扬州市总工会网站、扬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未通过试用期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派遣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相应的县(市、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县(市、区)下属乡镇(街道)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工作。首轮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合同。具体薪酬标准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参照当地其他社工队伍基本工资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扬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 87329405,18952796821。
3.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361527。
附件:
1.扬州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原标题:扬州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zgh.yangzhou.gov.cn/yzggh/gsgg/202111/TFDAFCWAY7EKTYY3S8MMSJ86KMUCIEO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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