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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衡水滨湖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公告(4)

2021-11-08 19:08:37 来源: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衡水滨湖新区彭杜村乡人民政府提出聘用意见,经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并报滨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由彭杜乡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滨湖新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考核退出机制按照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衡水市桃城区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衡组字〔2020〕9号)执行,基本薪酬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绩效薪酬参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31号)执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8-2690078

监督电话:0318-269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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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水滨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要求和细则表.docx

2.衡水滨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

衡水滨湖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衡水滨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bhxq.gov.cn/art/2021/11/8/art_894_372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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