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 18:41:41 来源: 惠阳区人民政府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通过“惠阳区大储备招聘系统”小程序查询,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岗位特点、“大储备”人选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3.面试
①资格复审。由惠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党建指导员类别,报考定向招聘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参与其他报考非定向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并依据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党建指导员类别,定向岗位与非定向岗位,形成岗位组,所有进入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中至少有1名为定向招聘对象。如前七名考生均为非定向考生,则取前六名入围,报考定向岗位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作为第七名入围。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四)择岗
拟招聘的7名党建指导员、17名党建联络员采取“公开职位、依序择岗”的原则,依据总成绩高低现场进行择岗。择岗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有关规定顺延通知递补考生参加择岗。择岗结束后,参加择岗的考生都必须填写《择岗确认表》,并签上本人姓名,之后无故不得要求变更择岗单位。为了增加择岗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择岗全过程的公平、公正,邀请区纪检部门共同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报考时的岗位进行录用,不进行择岗。
(五)考察
1.党建指导员考察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镇(街道)党(工)委配合,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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