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2 09:42:07 来源: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持有社工证书、社工专业毕业生优先;若都未持有社工证书,也非社工专业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最终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 )、“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ID:gh_c244b42e8d08)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由所属街区进行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要深入社区、扎根网格,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社区工作者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特殊情形的考生还应遵守其他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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