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6:35:12 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均在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至2021年11月6日11:30。
2.报名地点:靖宇镇人民政府2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3.请考生按照《2021年靖宇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自行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考生照片需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
4.考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社工师证、社区所在乡镇签章证明、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2份,其中一份贴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5.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考生现场报名时要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吉祥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和体温检测。报名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报。除报名考生(代报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由靖宇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相关情况于2021年11月7日12时前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只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时间为11月8日9:00至16:30。报名地点:靖宇镇人民政府2楼社会事务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发放准考证
由用人单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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