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09:09:57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海沧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网格化队伍力量,厦门市海沧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城乡社区网格员岗位)208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村(居)工作,愿意履行村(居)工作职责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5、具有厦门市户籍,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208名,均为城乡社区网格员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海沧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6日8:00至2021年11月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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