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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经开区施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2人公告(3)

2021-10-25 16:10:24 来源: 扬州市人民政府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扬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本镇村(社区)普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聘用分配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防疫要求

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笔试、面试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571847。

七、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14-87571810。

附件1: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10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110/bbe10dbf388f4b2ab6158a5f709a8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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