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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泸州江阳区蓝田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招聘7人公告(2)

2021-10-21 12:08:45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公示。将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蓝田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待遇按照基本工资2200元/月+五险+绩效的标准执行,食品安全协管员按照基本工资2300元/月(含五险)+绩效的标准执行。优秀人员可竞聘为社区工作者。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此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考核不合格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0-8589921(蓝田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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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要求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7ff676ae525470594f976193056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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