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10:15:29 来源: 大连西岗区
10、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员及考试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dlxg.gov.cn)公开发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民政部门会同街道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报告,并对考察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体检:体检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在市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岗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时间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4、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聘用”事项执行。
(七)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dlxg.gov.cn)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补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入会备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因个人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手续和证明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考生自行关注西岗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如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政府网站公告。
(四)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后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在录用前妥善保管准考证。
八、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一)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
(二)报名、笔试和面试当天,考生进入报名点和考点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聚集、不聊天,按1米线排好位置,要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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