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17:25:45 来源: 成都高新区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解释。
咨询电话:028-60236821
监督电话:028-6023691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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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dht.gov.cn/cdgxq/c139819/2021-10/08/content_1eb85c2ef53f4873bfe3b74c81625a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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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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