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17:03:19 来源: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办公室、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双滦办字〔2020〕19号)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双滦区社区办咨询电话:0314—4044072(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314—4044020
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原标题: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slq.gov.cn/art/2021/10/11/art_3849_799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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