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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人公告

2021-10-11 11:13:28 来源: 屏山县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推动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 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6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50周岁”指1971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60周岁”指1961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屏山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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