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 18:22:31 来源: 南丰县政府
为拓宽城市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城市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城市社区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南丰县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相关人员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
二、招考名额
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2人。
三、资格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丰组工微讯”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3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城市社区党工委二楼(消防大队对面)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以及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样表从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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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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