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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招聘第三批次一般类岗位专干21人公告(2)

2021-09-30 15:02:17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印加签名(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需要签名的位置要手写签名。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系统网址详见附件7)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材料。(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岗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四)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收到短信后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2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2.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初审后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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