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6:02:21 来源: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白塔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共招聘40名社区工作者,应聘者只能报名4类岗位中的1类岗位。
1.应急值守岗位(只接收退役军人报名)10名;
2.信访接待岗位(社区服务大厅接待信访人员)10名;
3.社区服务驿站岗位(主要是便民服务工作)10名;
4.“两类”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帮教岗位(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10名。
报名人数经初审后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则此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定岗位招聘人数。最终录用者将在白塔区所有社区范围内,按照社区需求统一调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辽宁省内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10月8日前迁入辽宁省内,以户口本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5.热爱社区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岗位需求调配。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8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89年10月8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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