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0:15:19 来源: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管会
因工作需要,蚌埠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12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计划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年龄 要求 | 招聘形式 |
01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 笔试+结构化面试 |
02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
03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
04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
05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
06 | 社区工作人员 | 18人 | |||
07 | 社区工作人员 | 17人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并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分配管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6.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3.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6.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7.蚌埠经开区所属社区在职人员;
8.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报考社区工作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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