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17:42:07 来源: 江都党建
(七)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园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A类、B类作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跟踪培养,C类作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园区)保管。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园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园区(企业)试用工作,实践锻炼期为6个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入职后发放实践锻炼期薪酬,并缴纳“五险一金”。实践锻炼期满后,镇(园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A类、B类薪酬待遇以略低于所在村(社区)“两委”副职标准确定,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发放;C类薪酬待遇参照所在园区国有企业人员标准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村(社区)、园区工作的,分别按村(社区)干部和园区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发放报酬;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转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按照相应职务领取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
4、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各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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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乡村振兴好青年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原标题:江都区2021年“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zzb.jiangdu.gov.cn/jdzzb/gggsl/202109/af2a7301eed0473996838f7f9ec36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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