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17:58:16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含试用期1个月。
(二)待遇。试用期2500元/月+五险;转正后4000/月+五险+绩效。优秀人员可竞聘为社区工作者。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四)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830-8589921(蓝田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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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4日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bb4ebb02858644f38b40bc64d06a7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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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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