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17:38:23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十、体检、考察
考察、体检工作由南谯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一、 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南谯区民政局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社区岗位。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区民政局下达批复文件,由相关镇(街道)按《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用工性质及试用期间薪酬待遇参照《南谯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办字〔2019〕6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0-3117430
监督电话:0550-31125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南谯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滁州市南谯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0年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滁州市南谯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2020年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考试 科目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202001 |
24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性 |
公共基础知识 |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社区岗位 |
202002 |
24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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