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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铁岭市银州区聘用社会工作者22人公告

2021-09-13 14:54:08 来源: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铁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银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实践,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银州区将作为试点县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

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承接主体是本区域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经过公开招投标,中标承接机构为铁岭市银州区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机构负责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为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社工队伍,慧众社工服务中心现需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见附件。

银州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0日

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政工作领域社会工作项目,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社工队伍,银州区慧众社工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工作者22名,派驻各乡街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铁岭市银州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为准),并取得学历证书。

6、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4、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工作者工作的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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