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0:53:17 来源: 禄劝先锋
(八)待遇保障
协议期内,原则上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禄组通〔2019〕57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在行政村(村改居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比照“两委”副职标准执行,在城市社区(南、北街社区,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比照社区专职委员标准执行,由各乡镇(街道)预算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五、选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开展选聘,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县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在选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严肃追责问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拟聘用对象在考察、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信息填报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社区)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设置表.docx原标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社区)青年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Uploads/NewsPhoto/2021-08-03/df5dc14d-cef5-4636-8a8b-29519c59ba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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