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山东济宁市梁山县部分乡镇(街道)社工站招考10人公告

2021-09-06 18:27:22 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59号)、《济宁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字〔2021〕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梁山县大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考一批乡镇(街道)社工站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驻站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与数量

招考乡镇(街道)社工站专职社工共10名,其中,分配水泊街道、梁山街道、拳铺镇、韩岗镇、韩垓镇各2名。驻站社工在上述五个乡镇(街道)办公,对辖区内群众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根据上级要求,乡镇(街道)对驻站社工不具有管理权,由梁山县大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对驻站社工统一管理、考核、培训、督导、评估等。

二、范围与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会工作,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书写能力,善于开展基层群众服务工作;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中级者优先);

4.具有梁山县户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经正式就业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5.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乡镇(街道)社工站专职社工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 2021年9月12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梁山县文昌阁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