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10:22:11 来源: 太原市三支一扶信息网
为提升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积极拓宽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渠道,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为我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单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共46人,招聘单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平陆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大学生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④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之日为时间节点进行计算);
⑤具有报考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
②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⑥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⑦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⑧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⑩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⑾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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