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 11:56:57 来源: 大连中山区政府
(三)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市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聘用”事项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入会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民政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以及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 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14日内省外来(返)连的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当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咨询电话:
岗位1 0411-82804095 区民政局
岗位2 0411-82806253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岗位3 0411-82665823 区残疾人联合会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后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自行关注中山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原标题: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lzs.gov.cn/#/article?currentLocation=%E5%85%AC%E7%A4%BA%E5%85%AC%E5%91%8A&questionnaireId=880745364393689088&id=880745364393689088&level1=%E9%A6%96%E9%A1%B5&level2=%E5%85%AC%E7%A4%BA%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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