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 11:25:12 来源: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各街道(园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不予聘用;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由各街道(园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立场、日常表现、有无违法、违纪、失信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专职网格管理员的情形。
五、聘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街道从事网格员工作。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除以上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4.实行年度评价机制,评价合格的,可继续聘用。对不胜任工作或敬业意识较差、造成工作失误的,予以解聘。
5.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现场报名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以及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佩戴防护口罩,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报名和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0535-6726657(莱山经济开发区)
0535-6898001(滨海路街道)
0535-6886283,6889280(黄海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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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pdf
2.2021年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
莱山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莱山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qrc.com/notice/102814_for_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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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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