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3:47:25 来源: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招聘的。
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抚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七)签约上岗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二年。
招聘的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管理和考核,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部门管理。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为2150元/月(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由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报名咨询电话: 024 57599617
纪律监督电话: 024 57599528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1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社工站”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2021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社工站”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2021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fsx.gov.cn/ins.asp?s=18&i=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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