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1:17:41 来源: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简称“社工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5个城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共招聘5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梅河口市在职“社工岗”(含现社区“两委”成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至2003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受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4.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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