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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枣庄市滕州市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3)

2021-08-18 19:02:32 来源: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招录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发放《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人员通知书》,凭《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人员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再留用。

七、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按镇街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左右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技术补贴等组成,缴纳企业职工的五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八、管理服务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录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街道签订用工协议,各街道负责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录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九、其他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632-55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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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doc

滕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ggtz/202108/t20210818_1264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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