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 11:03:29 来源: 含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含山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1人;聘用后分配到乡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不得择岗。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县户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其他不适合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司法局政工室(县烟草公司东社保大楼四楼405)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应聘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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