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09:29:26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力量,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拟招聘40名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协调能力强、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者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相关资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1年7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参加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考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考的形式,报名网址为:http://kw.ty-job.com/home/projectInfo/6101229b128ca(电脑端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岗位编号为210702。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15:00-8月13日10:00。
3.补充材料时间:8月13日10:00-8月13日15:00;即已在正常接收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但由于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该时间内补充材料,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
4.报名资料:
(1)《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签字电子版;
(2)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扫描件(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5)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2021年内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均须有组织公章)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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