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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85人公告(3)

2021-07-23 19:06:51 来源: 寒亭区政府网

2、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按核定后的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录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管理和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录人员,与街道(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由街道(开发区)负责。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人员待遇。试用期间薪酬按照《寒亭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细则(试行)》(寒民字[2019]78号)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取得初、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按我区有关标准要求发放职业津贴。

(三)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招录为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九、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必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录公告及附件,及时查看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7279986 1865471053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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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健康申报承诺书.doc

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nting.gov.cn/ywdt/gggs/202107/t20210723_628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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