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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双鸭山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 248 人公告(3)

2021-07-22 13:35:07 来源: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4.企业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5.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6.近期同版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片三张(不得提供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

7.笔试准考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宣读。面试结束后2—3日内面试成绩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集贤县:金川皓13019043555

友谊县:贾杰琼0469-5999699、13039619160

宝清县:董芯蕊0469-6195714、0469-6192943(传真)

饶河县:姚兰鹤18945781616

尖山区:朱笠嘉0469-4246860

岭东区:班云祥13766685828、0469-4384721

四方台区:孔方圆 0469-4340016

宝山区:陈 星0469—4338283

经开区:暴洪宇18004693151

附件: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双鸭山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

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原标题:双鸭山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angyashan.gov.cn/NewCMS/index/html/newsHtmlPage/20210722/13462591.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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