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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2人公告

2021-07-15 17:02:18 来源: 福建考试报名网

根据《福州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经研究,我区决定开展面向我区辖区范围内在岗在职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共计划聘用2名(详见附件1)。根据闽人发?2006?10号、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面向对象和条件要求

1、面向对象

仓山区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福州市或仓山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在仓山区下属社区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2、条件要求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社区主干”〕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或社区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区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区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考范围。

(5)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至2003年7月)。

社区主干以外的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或受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市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工作者,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

(5)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中级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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